三生怎么做推廣匙匣大將軍29(將軍在上)
作家|云妍、陳志武、林展
雍正初年的抄家以撫宏大將領(lǐng)、川陜總督年羹堯被抄感化最大,在雍正帝親眼“供認”的幾起抄家中,年羹堯案居于首位。
年羹堯是在康熙六十年(1721)被扶助為川陜總督,而此前任四川巡撫時髦生氣三十歲,堪稱幼年稱心。有清史學家覺得,年羹堯鎮(zhèn)守川陜,冥冥中已為雍正嗣位布就了場合;因其時對雍正大寶最有恫嚇的皇十四子胤禵(傳聞是康熙暮年所滿意的王位接受人選)在青海任征西統(tǒng)率,年羹堯總督川陜,正到達挾制鎮(zhèn)壓之效。厥后康熙駕崩,雍正內(nèi)得力于隆科多、外得力于年羹堯,王位接受遂得堅韌。
對于雍正承襲與年羹堯究竟有多大聯(lián)系,知識界于今無一致論斷。但是雍正初年大舉贊美和眷寵年羹堯之事真實生存。雍正元年(1723)季春,上諭“封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川陜總督兵部尚書年羹堯為三等公”;繼之小陽春,“詔拜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三等公總督川陜兵部尚書年羹堯為撫宏大將領(lǐng),進爵二等公,以剿羅卜藏丹金”;同庚十仲春,又封其妹年氏為貴妃,位次于王后而在其余嬪妃之前。雍正帝且親與年羹堯言,“歷來君臣之遇合,私意相得者有之,但偶然得如我二人之人耳”,另一批折衷向年羹堯敘一佳話,臨末稱“閑寫來令你一笑”。類此相昵之語頗多,年羹堯之接受殊寵本來已越人情。清代官方史錄中多載年羹堯百般驕氣傲慢、違制僭越,這本來豈是他自己一手形成?雍正的蓄意慫恿、養(yǎng)其驕性不行忽略。
雍正三年(1725),雍正帝對年羹堯之作風驟變。先是四月份,上諭責年羹堯諸多藐視怠玩事,著調(diào)補浙江杭州將領(lǐng),后有署山西巡撫刑部左侍郎伊都立劾年羹堯腐蝕茶鹽之利,年羹堯之敗已啟端緒。仲夏,鑲白旗漢軍都統(tǒng)范時捷劾年羹堯奸欺罔貪心五款,繼之直隸巡道宋師曾等一批年黨被捕獲,年之失勢已成拍板。
七月,勅令各省嚴查年羹堯湮沒資財。隨后,陜西巡撫圖理琛奏報偵查破獲年羹堯由西安運往都城及保定府、冀州等地并未及起送、托付西安屬官之紙箱、負擔、匣子等物;兩江總監(jiān)督檢查弼納奏報,有江安糧道馬世興告發(fā)“雍正二年暮秋,候知縣員缺之陜西莊浪縣殿試朱尚文隨年羹堯所購置四川場合杉松、柏等木巨細二筏輸運至江南,以托付木商于國典變賣,除用度外,現(xiàn)有販子稱銀八千二百兩”;直隸總督李維鈞奏報,保定府豐年羹堯衡宇一所,查出“鎖子甲二十八身,密針箭鏃四千根,各長七寸,盔四個,并銀子金銀箔容器紗緞綢匹玉器瓷器銅器書畫實物等項”,又在定州有衡宇一所,稱“今檢其物件除見銀五萬一千四百兩外,其他紗緞古玩等物約值銀十萬余兩”。
暮秋,刑部等官廳議再審理年羹堯誣罰茶商、私占鹽窩案;而在浙江杭州,年羹堯也被天子所派欽差散佚重臣都統(tǒng)拉錫捕獲并押赴都城。
小陽春,都城展示一則怪事,一只野虎入年羹堯在京住房。“虎由西便門進正陽門西糯米巷,入年羹堯舊宅,咬傷數(shù)人,九門提督率侍衛(wèi)槍決之”;相傳年羹堯生時有白虎之兆,雍正帝小題大作,降諭:“朕將年羹堯解京,本欲仍加寬大,今伊家遽然出虎,真乃天意當誅。”
十仲春,刑部頒布了年羹堯大逆、欺罔、僭越、狂悖、貪黷、腐蝕、忌刻、殘酷罪八款,合計九十二條。雍正以“念年羮堯青海之功,不忍加以死罪”為詞賜令尋短見,一切家資“俱抄沒入官”,族中有現(xiàn)任遞補文武官者“俱著撤職”,年之天倫后代將來長至十五歲者“皆連接按例發(fā)遣,永不許赦回,亦不許為官”,有匿養(yǎng)年后代者“以黨附背叛例定罪”。
在刑部十仲春頒布年羹堯罪過的同聲,杭州官員奏來年羹堯在杭州任所的財產(chǎn)處置景象。
這份奏折詳細出年羹堯杭州任所的資財:(一)金子2748.3兩,金器簪子等物462.3兩,銀47924.2兩,銀器簪子等物2250兩,又銀550兩、銀壺1把、匙子9個(從井中挖出);(二)屋子,變頻銀1100 兩;(三)“小毛裘衣、老古董、書畫等”寶貴物(已運往都城),其他財物折銀8923.4兩;(四)家人304口,變頻3285兩,騾馬39頭、牛6頭,變頻683.2兩。
《官紳的錢袋:清代精英家園財產(chǎn)構(gòu)造接洽》,云妍、陳志武、林展著,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出書團體2019年11月
對于第一個題目,主假如材料不全的來由。《清實錄》載雍正天子處治年羹堯的諭旨中,曾提到一句“其現(xiàn)銀百十萬兩,著發(fā)往西安,交與岳鐘琪、圖理琛,以補年羹堯川陜各項侵欺案子”,證明曾抄出過年羹堯一筆110萬兩的現(xiàn)銀,不過這一情節(jié)在暫時的材料中都未波及。
另一上面,《清實錄》所載本質(zhì)上只反應(yīng)百般“出項”,而年羹堯“出項”亦多。比方,杭州上面曾報,年羹堯自革去將領(lǐng)職后,給將領(lǐng)官廳之筆帖式四名、親軍校六名各人一大樓;對伴隨其來杭州之轎夫十余人,各人給川資銀百兩,其余又多給五十兩,遣回各自本籍;再如,江蘇也曾報,康熙五十九年有江都縣民人向年羹堯領(lǐng)銀三千兩,厥后年羹堯差家人討人二十口即作銷算。凡此動作,可知年羹堯平常風格甚大,被撤職后又廣散財帛,故被抄時的財產(chǎn)存量,偶然如《清實錄》所列數(shù)量宏大。
對于第二個題目,仍是因為文件的佚失。清代官方自始有取消記載以至竄改史實的舉動,故本日很多人物、很多事變的徑直材料甚少,年羹堯?qū)賯€中之一。然而,據(jù)厥后乾隆九年(1744)的一份奏折表露,年羹堯昔日確有地畝。這份奏折里說起年羹堯城外有地“四百畝零二分”,由此可補年財產(chǎn)材料中地畝之缺。固然,這偶然是年羹堯地盤財產(chǎn)的十足,以至偶然是地步(材料中未說起任何田租,也很大概是房宅基地和周邊附地),但總算聊勝似無。如以每畝1.5兩估量,則約值銀600.3兩。
這份奏折還可補年羹堯現(xiàn)有財產(chǎn)材料中房產(chǎn)記載之不及。年羹堯的房產(chǎn),之前材料已說起三處,一是直隸保定,一是直隸定州,一是浙江杭州(變頻1100兩)。除此除外都城房產(chǎn)怎樣以及其余場合能否還另有房產(chǎn)等未見記載。
《永憲錄》載虎入年“舊宅”之事,可知年羹堯在都城至罕見宅一處,那么年羹堯在都城能否再有其余住房?雍正元年(1723)李煦的抄家檔案中,曾有一句話說起李煦被抄房年中其住房二百三十六間被“賞給公年羹堯”——這處住房坐落草廠弄堂,而虎入之年宅是在“西糯米巷”,可知兩宅并非一處。
由此,年羹堯在都城里應(yīng)有兩處宅邸。而此份奏折衷提到“城外”并大興、宛平縣,明顯又是其余的房產(chǎn)了,這其余的房產(chǎn)在入官接收之時有“瓦土房并灰棚共一千四百三十四間、一十五半間”,唯價格無載。“瓦土房并灰棚”系各別典型衡宇之合稱,即使粗以每間10兩估量,則總價格約為14415兩。
對于發(fā)放貸款與典當二項,暫時年羹堯財產(chǎn)材料中簡直不見任何記載,《清實錄》陳設(shè)年之罪款中也未曾波及,大概是金額不大、不足一錄,甚或不生存。但年羹堯在貿(mào)易籌備上面有多條記錄。前文已提到一筆販運四川木植之銀(8200兩),那些本來僅是年羹堯十足貿(mào)易財富之冰排一角。據(jù)雍正四年(1726)的一份奏折,年羹堯在陜西行鹽,有路澤等十七處“現(xiàn)存銀子并衡宇等項,共銀二萬四千七百余兩,……其存積鹽斤應(yīng)急銀一十五萬七千余兩”, 咸寧等七處“應(yīng)急鹽價銀四萬第六百貨余兩”,合計約222300兩。凡此,猶如表露出年羹堯?qū)π宣}工作特殊看中。
對于第三個題目,因為暫時尚未創(chuàng)造任何徑直的年羹堯財產(chǎn)清單,對其財物的價格只能粗做估計。已能確知價格的局部有二:一是前文已提到的年羹堯杭州任所留在本地變頻處置的財物(折銀8923.4兩);另一是前文材料中未展示的、按照雍正元年李煦財產(chǎn)檔案估計的都城局部財物。李煦被抄后,年羹堯除被雍正獎勵其都城住房,還以折價購置的辦法接受了宅內(nèi)寶貴財物,這批財物因本日保持的“總管內(nèi)政府奏檢查李煦在京財產(chǎn)清單”而可知約值1631兩。但很明顯,這兩局部簡直不過年羹堯財物之邊余。
暫時沒轍確知價格數(shù)手段,重要有以次四局部。
其一是杭州任所送交都城的裘皮、老古董、書畫等物。如前述,這局部貨色因無明細,價格很難決定。但雍正六年(1728)察覺的一道腐敗案供給了一條線索:事緣雍正三年年羹堯杭州任所被抄,雍正帝下旨“年羹堯家中之古玩、裘皮、羽毛緞等物交佟吉圖,派確鑿?fù)踪N之人送來都城”,而奉旨接受這批財物的佟吉圖卻乘此之便專斷奪取了年羹堯的少許古玩具件;這個案子提到了開初送交都城財物的數(shù)目——“宜送都城之貨色及老古董五百六十三件,舊衾一床及枕裝入匣內(nèi)”。在暫時沒有更理念的估價參考按照的前提下,即使以李煦的財時值值為規(guī)范做參考的話(年羹堯接受李煦之財物均折每件約10兩),那么價格估計起碼在5630兩。固然,這批送交都城之物多系古玩等物,價格應(yīng)更高;即使以每件20兩估量,則約11260兩。
其二是年羹堯被抄之前由其子年福輸送都城的財物。雍正三年暮秋年羹堯在杭州落網(wǎng),官員曾審訊其處事家人對于家中資財?shù)那楣?jié),據(jù)家人張定布置,大局部財物已送都城:
客歲我主子四子年福赴京時,將我主子一應(yīng)財產(chǎn)都帶走了。我主子年羹堯說:我病了,自將領(lǐng)任上解職赴京。等語。故一切實物俱送都城矣。我主子自西安來時,僅帶金子二千八百兩、銀子五萬余兩。來此路上川資,及在此買房租住耗去數(shù)千余兩。
此場所供金銀箔能和前文之金銀箔數(shù)量對應(yīng)上(《代理杭州將領(lǐng)工作鄂彌達等奏報年羹堯財產(chǎn)變頻折》),同聲可知在雍正二年,年羹堯之子年福曾將一大量財物帶往都城,其時年羹堯尚在西安川陜總督任上。悵然對于這批貨色及其價格,暫時所見材料中沒有任何線索。
其三是年羹堯在直隸保定和定州衡宇內(nèi)的財物。前文已提出,固然直隸總督李維鈞奏報那些“紗緞古玩等物約值銀十萬余兩”,但十萬兩這個數(shù)量很難憑信。李維鈞同一奏折衷另有一句說起,“保定郡城年羹堯衡宇系去夏所置,其資財系本年仲春四月份內(nèi)從西安運來者”,據(jù)此可知屋內(nèi)財物是年羹堯由川陜總督調(diào)任杭州將領(lǐng)之際從西安運來,而非年家原有舊物,價格該當不菲。即使貫串年羹堯之子帶往都城財物一節(jié)及新置保定府衡宇,不妨探求出,本質(zhì)上至遲在雍正二年年終,年羹堯已發(fā)端預(yù)為安置財產(chǎn),實質(zhì)主假如將在西北有年積聚的家庭財產(chǎn)從西安運回都城和直隸目標。
其四是一切散落于各場合的已運、未運、存放、在途貨色。雍正三年(1725)陜西巡撫圖理琛的奏折還表露出,尚有由西安運往其余手段地的財產(chǎn):
據(jù)考察得,將現(xiàn)偵查破獲年羹堯財物、家口,接踵發(fā)送都城以及保定府、冀州、江南揚州、四川成都等地時,從西安雇乘騎、馱載驢、馱轎驢一千八百余條。又送保定府、都城、湖廣襄陽等地時,從西安雇大車第一百貨商店余輛。又未及起送、托付西安府知府趙世朗庋藏紙箱第一百貨商店余個、匣子第一百貨商店余個、負擔等物六十余件,托付提塘王衛(wèi)庋藏氈、毯、負擔、銅錫容器、紙箱、團賬房、涼棚子、布賬房等物共第一百貨商店八十余項。又洋蠟兩千余斤,托付武生員張希凡藏團賬房、涼棚子、布賬房等物共七十項。等情。
之上四局部財物,詳細不足,端倪攙雜,所以價格難定。
那么能否不妨參考同功夫被檢查的其余其時有估價記載的官員財產(chǎn)案例,來估計出各局部大概的數(shù)量?雍正功夫被檢查官員中有財物原估記載的案例暫時共創(chuàng)造3例,最有參考價格的是雍正二年湖南布政使宋致本籍財產(chǎn)——“其字畫玩器等物除凡是百般動用容器并各府州縣志書外,原估價銀五千五百五兩二錢八分”。
宋致的財物與年羹堯寄存在直隸保定、定州資財?shù)木跋罂杀龋捎谠趯嵸|(zhì)上,宋致同樣有“字畫玩器”,在歲月上二者也逼近;更要害的是,這是過程確估的數(shù)字,確鑿度高。固然不妨講,年羹堯與宋致在位置勢力和財產(chǎn)積聚本領(lǐng)上不是一個級別,但起碼不妨覺得年羹堯存貯在保定、定州的財時值值不會低于這一數(shù)量。假如年羹堯散落、在途財時值值亦與之基礎(chǔ)等量,則亦估5505兩。
一切之上能決定價格和估計其價格的局部,加總起來約三萬多兩。暫時僅剩年羹堯之子年福帶往都城的一大量財物沒轍估量了,因為年羹堯家人口供中講,帶往都城的財產(chǎn)才是其主人財物的主體,那么年羹堯財物的總體價格該當遠勝過這三萬多兩。所以設(shè)想到直隸總督李維鈞稱直隸所藏年之“紗緞古玩等物約值銀十萬余兩”,固然難以憑信,但這一數(shù)量即使動作年羹堯的十足財時值值或承諾取。
歸納之上接洽截止,年羹堯的財產(chǎn)大概為:其財產(chǎn)總值估量約1595000余兩,個中,金銀箔數(shù)量所占比例最多,價格達122萬余兩(約占77%);其次是鹽業(yè)等貿(mào)易財產(chǎn),有23萬余兩(14%);財物次之,粗估10萬兩(6%);房地又次,約3萬余兩(1.8%)。
年羹堯的財產(chǎn)至此大概仍未窮盡,但新的創(chuàng)造只能有待于新的史料的出土了。
商量年羹堯的財產(chǎn)積聚進程是另一個風趣的話題,由于年羹堯既非滿洲萬戶侯出生(自己曾言“我不懂清語”),又無證明表白其有販子的身份后臺(僅知其在得重用之前系出雍總統(tǒng)府邸),然而他怎樣能在短短幾年之內(nèi)積聚起如許范圍宏大的財產(chǎn)?
從現(xiàn)有材料來看,年羹堯的積聚之途有五。
一是天子獎勵。比方雍正元年(1723)身任撫宏大將領(lǐng),遣兵敗羅卜藏丹金之眾于北川之新城,動靜傳來,賜年羹堯“貂一千二百張,內(nèi)緞百端,庫緞千匹,分獎有績官將”。7再如蘇州織造李煦財產(chǎn)被抄后,將其都城住房獎勵予年羹堯。
二是戰(zhàn)事中搶劫。年羹堯在西北用兵之時,“陜西喇嘛寺內(nèi)僧四五千人,不分奸良,誅無余存,獲其輜重數(shù)十萬金”。
三是接收捐贈。如《永憲錄》載鴻臚寺少卿葛繼孔行賄拜托,獻宋元典籍書畫、瓶杯等古玩于年羹堯;再如《清實錄》中所載接收趙之垣、宋師曾等金珠銀子。
四是侵用公項。刑部頒布年羹堯九六大罪時,其“腐蝕之罪”十五項,囊括冒銷軍需、加派銀子、冒銷運米腳價銀、消失關(guān)稅入己、侵用百般工程銀。
五是入股貿(mào)易。在川陜?nèi)紊蠒r,革退原有行鹽販子,以其子年富、年斌偽編名色,私占多處鹽窩行鹽,“前后得利銀十七萬二千二百兩”;又如四川產(chǎn)木,支使四川莊浪典史朱尚文將百般木植運至湖廣、江南、浙江發(fā)賣,收獲數(shù)十萬;還如販茶,“令馬起龍賣茶,得銀九萬九千兩”。
年羹堯財產(chǎn)之積聚,不管是來自獎勵、戰(zhàn)事?lián)尳伲耘f受賄侵貪,抑或本人經(jīng)營,究其始源,皆出自其特出位置,更進一步,是拜天子所賜,但是生殺予奪,本來亦皆在皇權(quán)。年羹堯在汗青文件和后代鴻儒眼中的天性局面,乃屬“粗才淺躁”(孟森語)之輩,但以其財產(chǎn)積聚景象觀之,可見并不那么大略。一位其時深得天子寵任、不必為出息擔心的重臣,在私蓄財富上面卻竭盡全力,其因為亦是回味無窮。
據(jù)《永憲錄》載,年羹堯被抄后,雍正天子以年羹堯“在京衡宇一所,跟班二百二十五口并金銀箔綾綺金飾衣物容器實物”,恩賜吏部尚書蔡珽,蔡珽推托,僅受衡宇。不知這所衡宇能否恰是年羹堯從李煦何處得來的財產(chǎn),然而只是一年之后,蔡珽亦觸犯被抄,財產(chǎn)充公。雍正天子曾自言所抄沒之家資乃“以備公務(wù)賞賚之用”,這話用在年羹堯、蔡珽身上倒也不假,然而從李煦到年羹堯,再到蔡珽財產(chǎn)被抄,所謂“賞賚”無非是將抄家所獲在外“流轉(zhuǎn)”一番,最后仍要收回,以至更加返還的。真堪稱《雕梁畫棟夢》中“亂吱吱你方唱罷我上臺”,“到頭來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著”!
下文經(jīng)受權(quán)節(jié)選自《官紳的錢袋:清代精英家園財產(chǎn)構(gòu)造接洽》,有刪省。
撰文丨云妍、陳志武、林展
摘編丨李永博
編纂 | 徐悅東
導語校正丨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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